1 公司规章制度样本(详细版)

1 公司规章制度样本(详细版)

相关热词搜索:模板规则详情

 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了建立制度,健全组织管理,公司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公司对员工的管理适用本规则,法律、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篇文章

 员工必须遵守法律、纪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律予以开除。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指示。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3条

 员工对内要履行职责,认真工作,珍惜公共财产,减少浪费,提高质量;对外,严格遵守工作保密规定,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第五条

 员工要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培养荣誉感。

 第6条

 公司员工要团结协作,友好相处。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秩序、拉帮结派、煽动闹事、争吵、打斗等妨碍公司士气和团结的行为。

 第七条

 员工要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 员工就其职责或者公务事项提出建议或者请示,应当循序渐进。除非有紧急情况或特殊事件,员工不得跳至下一级报到。

 第九条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秉持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善意引导,以身作则,有效落实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分配岗位时,员工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并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有困难及时报告;必须自始至终报告;第十四条 公司输出的电子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场所,造成事故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16条

 下班后,值班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关闭公司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公用品。公司要求的所有物资均为公司财产,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它们不能作为自己的使用,离任时必须归还。

 第十八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兼职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 员工在办理业务时不得收受礼金、回扣,不得借机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条 员工应当遵守法律,不得冒充公司成员贪污、徇私舞弊,不得冒充公司名义对外实施诈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履行职责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真正掌握和理解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2、事情要处理清楚、负责、及时,今天就办完事; 3、完成分配的任务后,应主动向经理或分配部门汇报; 4、遵守组织制度和规定,团结和谐,杜绝自我主义,以公司为先; 5、工作中遇到问题,应立即向上级请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积压或独断意见。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深入了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政策以及自身的职责和任务; 2、部署事项合理、及时; 3、随时注意言行、品德、技能的部署、纠正,并注重教育、培训、考核; 4、因监督不力造成失职的,直接领导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聊天和吃零食。

  确保办公环境安静、有序。

 第25条

 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携带亲友进入公司。

 第二十六条 公司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境。他们在离开公司之前必须获得许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责分工和工作内容的安排。

 第二十九条 员工必须尊重上级,按照上级的指示工作,主动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 超越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部门主管或者经理批准。

 第三十一条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示、没有领导力、顶撞上级、影响公司指导制度正常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要团结互助,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第三章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需要增加人员的,应先按照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办理招聘事宜,并经部门经理审核合格。

 第二条:新员工经考核或评审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后任用。如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部门经理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人员聘任申请)批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审核通过的新人事信息(申请信息)和人事任用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新人事程序办理。

 第四条 新员工应在报到之日起七日内提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录用。

 1。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以供验证); 2、三个月内个人人员信息及四张半身照片; 3、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五条:新员工提交上述材料并通过试用期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新员工到岗后2-3个月内有考察期。考察期间,工资按照当地工资水平执行;考察期满后,进入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表现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期末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或试用期考核后:

 1。对于不适用的,公司可随时无条件解雇,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但在公司工作累计不满十五天,自愿离职的,不发工资。

 2。对行为恶劣、服务表现差或者无故旷工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3。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可以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日)。

 第七条 试用人员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和表现——工作的熟练程度、谨慎程度和胜任能力; 2、对公司的信心——是否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策略; 3、专业性——交付的工作是否勤勉、按期完成; 4、考勤记录——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有团队精神和意识; 6. 宜人性——你对待他人是否和谐、诚实、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的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考核,并以书面形式(试用期后工资调整表)提交总经理考核后,方可正式任用(聘任之日起)薪资调整自正式聘任之日起计算)升)。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总经理特别批准,不得录用:

 1。被指控犯罪,在缓刑期间或者被撤销权利尚未恢复的; 2、未办理辞职手续、名誉不良或者在其他公司、事业单位任职期间被开除职务的。

 第十条:工龄自到职之日起计算,停薪停职期间不计算在内;辞职、退休后重新任职的,原服务年限不连续计算(特殊情况除外)。 (经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四章作息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每天:8:30-18:30; 2、中午休息:12:00-14:00;

 3。我们公司每月休息 4 天。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免于打卡(签到)的除外。

 第三条:迟到(早退):

 1。对不参加早晚会、不请假的,给予相应处罚。

 2。上班时间迟到 15 分钟以内的人将被视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计算; 5. 提前下班时间少于15分钟者视为早退。

 6.提前15分钟至1小时下班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7、提前一小时以上下班的,按旷工一天计算;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不予全勤奖金; 9、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每3次按旷工1天计算。

 10。有上述情形的,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公司不会将罚款据为己有,而是平均补贴给全体员工。

 第五条 如因业务原因需要夜间或节假日加班,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报告,纳入考核。

 第六条 因公外出人员,如预计上下班时间延迟,须提前报部门经理签字,可免予上下班打卡;因公出差的,在上班、下班前不能急着进去。如果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部门报到,可免打卡上下班,但第二天必须要求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重新签名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统计员工每月的考勤情况,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因公、病等确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天。原则上不批准休假超过两天,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连续超过五天; 3、一次性请假十天(含)以上的,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休假(以天计算)。

 第3条病假:

 1。领导签字的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2。如请病假连续两天(含)以上,请附医生诊断证明;第四条 产假:

 1。女员工产前产后享受五十六天假期(可提前休产假进行产前检查或未休完的产假可转为年假);

 2.流产三个月以上的,给予十天休假; 3、三个月内堕胎,按病假处理; 4、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休假期间发底薪;任职不满一年的,基本工资减半。

 第五条:婚假:婚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第六条 公共假期:

 1。公司派人学习、考察、服务或特派任务,或拜访客户; 2、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休假:

 1。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伤或者患病的,必须申请工伤休假; 2、工伤休假在一年(含)以内的,仍支付基本工资;第八条请假时,请按下列规定报请批准:

 一般员工两天(含)内请假,须经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凡提前申请事假者。如因生病、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先电话向所在部门经理汇报,并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汇报。但请假后应在两天内办理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中途入职人员,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请假种类、请假天数,均应找工作代理人办理一切事务。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旷工将受到扣薪三天的处罚。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者,将被开除:

 1。未经许可擅离岗位或者擅自缺席的; 2、无故迟到或者早退1小时以上; 3.未提前请假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请假手续的; 4.提前请假但未能找到合适代理人的; 5、未办理手续而被停薪留职的。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薪留职:

 1。一次请病假十天以上的; 2、一次请事假十天以上的; 3、4.因案件被法院拘留十日以上,未被起诉或者判决后无罪的; 4、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薪留职的。

 第十五条停薪留职人员,请在停薪留职手续生效前办理停薪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工资外,无权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

 第十七条停薪留职最长期限为三个月。原因消除后,员工应在三日内申请复职,否则视为自动辞职。对于那些无薪留下的人,将不会保留空缺。原服务部门无空缺或者无业务需要的,不得批准复职。

 第六章辞职制度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经理和会计人员必须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意见供批准,普通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天提交书面意见; 2、辞职须填写辞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物品交接表; 3、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辞职的,不发当月工资、奖金。如果公司这样做

 如果您遭受损失,将视情况受到起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解雇其,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冒用公司名义对外行骗,且证据确凿的; 2、向外界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窃取、挪用公司财务、徇私舞弊、挪用公款的; 4、对公司人员实施暴力、胁迫或者严重侮辱行为的; 5、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者机器设备; 6、携带危险违禁物品或者妨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公司或者造成外部灾害的; 7.煽动员工偷懒、罢工的。事实人。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雇其: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的; 2、在公司没有自尊心,使公司员工走向极端,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3.连续三天或一个月三次旷工的; 4、与厂家串通或者收受其资金,且证据确凿的; 5、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者从事与公司类似业务的; 6、有其他重大过失或者不当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第7章

 调动制度 第一条 所有在公司任职的人员,遇到人事变动、辞职、调动等情况,必须办理调动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原岗位。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离职的,公司将扣发全部工资,直至办妥交接手续(交接手续最长不超过1个月)。若交接不明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公司将扣留全部工资。若公司受到损害,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交接事宜如下:

 1。由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公司或部门相关印章; 3、本部门和个人保存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结或者未结案的重要业务信息; 5. 本部门保存的所有其他数据,包括电子数据。

 第8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两种:

 1。奖励——基于功绩的奖励;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不设上限,也可以是带薪旅行或实物奖励,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条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为公司表现特别出色的人; 2、品行良好,吃苦耐劳,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已报经理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小功:

 1。对公司业务、规划或管理制度提出的改进建议,经采纳和实施后取得一定效果; 2、全年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 3、举报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便公司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立功奖励:

 1。灾难发生后,为公司的救援做出贡献的人; 2. 3.帮助公司增收节支,节约重大开支,并有具体事实并经经理批准; 3、揭露重大违法行为并经查实属实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三次立下大功的人; 2、对公司业务、规划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并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 3、工作中定期接受检查,绩效考核优秀,未曾旷工或受过上述处罚;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能够为公司全体员工起到榜样作用的人。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下班后吃早餐、零食等; 2.工作期间非公务阅读报纸的;三、以公言谋私,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1。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推销物品的; 2.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或者允许外来人员使用公共财产的;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责任人员指派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情节轻:

 1。工作时间做其他事情,比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3、为他人作虚假证明人; 4、秘密拆开他人或者公司信件的; 5、向上级职务询问故意隐瞒或者谎报的; 6、代为打卡、签到的(委托人亦同)且证据确凿的; 7、丢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分:

 1。有失职、失职等情况,后果严重的; 2、不服从命令或者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为逃避、转移责任而作虚假记录、报告的; 4、工作中饮酒、寻衅滋事、扰乱工作秩序的; 5、偷懒、罢工的; 6、其他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第十条 员工丢失公司财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1。若现金丢失,按照丢失金额赔偿; 2、支票遗失、停止付款后失效或被他人拿走的,按票面金额赔偿; 3、如货物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 4、如有其他财物丢失,按购买价赔偿。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庇、纵容下属或者未对下属进行监督考核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调职或者降职。

 第九章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所有福利。

 第二条 正式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及其配偶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可享受双重待遇。

 第五条:部门经理随时汇报表现突出的员工,经公司审核后,酌情发放各种奖励。详见第八章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盈利后,对全年无重大过错的员工发放年终奖金。付款标准如下:

 1。任职一年以上的,发给一个月工资,任职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发给; 2、年底前离职者,不发工资。

 第七条 公司年终盈利后,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根据考核情况加薪。

 第八条 公司将在重大节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酬金,金额视公司营业盈余情况及财务状况而定。

 第十章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护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各项目的正常运行; 4、指导和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其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效运转、快速发展; 5、部门负责人有权招聘和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负责人有权调整部门人员的岗位和工作; 7、部门负责人未合理安排工作的,经理有权立即进行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财务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切实保证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日、月结算完毕,会计报表及时编制并按期报送;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档案材料;管理各种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收货时应办理收据、支票,使用后应办理取消手续;管理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4、根据实际经济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填写会计凭证。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检查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付款及相关信息,确保会计记录与实物、付款、凭证、报表及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销售人员申请合同时,必须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催促销售人员签订合同; 8、每笔业务完成后,业务员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进行结算; 9、结算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操作,不予给予结算佣金和奖金; 10、配合业务部门及时开具发票、提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如果销售人员遇到任何扣款行为,必须向销售人员索要客户的扣款凭证,否则将被视为应收账款; 12、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公司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董事长; 13、仔细核对报销凭证,并经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付款;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提交应收账款及报销应付帐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费用等提交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业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定期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确保业务各方面不出现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和客户信息,将信息反馈给公司,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基础; 4、准确掌握客户产品需求细节,并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四、客户服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如遇到顾客投诉,必须耐心、平和地处理; 3、爱护所使用的电脑、手机等公司财物; 4、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积极参加公司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6、如发现问题不能解决,及时向上级汇报; 7、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传达客户的各种需求。

 第11章

 健康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环境和公共卫生,随时清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预防或救援火灾及其他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 员工上班期间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的,必须先申请批准,了解其性能,检查车辆状况。开车时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规罚款,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每天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灯光、门窗、电脑、电器等,防止盗窃或火灾。

 第12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鼓励员工继续深造,丰富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对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解释和澄清新员工的疑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职员工将接受公司分阶段的再培训。培训计划; 4、公司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13章

 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工作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本《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本规定不会与本规章制度一起分发给非股东员工。

 第二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我们将另行通知您。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