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20年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政办发[2020]19号)精神,全面完成全县2020年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工作、本文件是专门制定的方案。

1。主要任务

(1)认真检查、整改。对于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地图,我们将及时一一开展内外部核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认定合法性。对发现的违反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依规查处,积极推进整改。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庆余河沿岸生态敏感区、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矿种卫生薄膜执法图等核查。通过开展卫生胶片检查,整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落实自然资源属地监管责任;
依法监督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保护自然资源;
对自然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推动执法方式向“始于发现、萌芽解决”转变。

(二)严肃约谈、问责。尚未达到立即使用条件的违法用地,是指在规定期限内已拆除复垦并办妥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包括通过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的)可以从违法比例中扣除。其中,拆迁复垦的分子和分母均被扣除,其他情况只扣除分子,不扣除分母。对于违法使用符合“一户一房”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的,只扣除分子,不扣除分母。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5%以上的乡镇(办事处、中心),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

(三)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县自然资源局将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建立“违法违规联动”机制,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实施针对性处罚,推动消除违法情况。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农村村民违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等,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经核实后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保存记录,并责令停业整顿。并在综合执法监管平台上予以公示。填写该模块报告交接情况并反馈结果。

2。卫片执法工作内容

2020年国土矿产卫生形象执法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矿产卫生形象图案为对象。

土地卫星图,自然资源部将2020年土地变化调查遥感监测图与综合监管平台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状况、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审批信息结合起来。遥感监测模式分析并附截图后,将通过陆地卫星图像巡检信息系统发布。重点核实遥感监测格局不一致的情况。

对于矿产卫生图斑块,自然资源部将2020年土地变化调查遥感监测图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采矿权等信息进行结合分析,然后利用矿产卫生胶片检验信息系统发布。

3。组织架构

县政府成立了全县2020年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何锐同志任组长,副县长李学军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巡视办、发展改革局、纪委、法院、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要负责同志农业农村、林业、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和乡镇(办事处、中心)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丽丽同志兼任。负责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4。工作分工

2020年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卫星执法日常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报告填报主体单位,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涉地、涉矿案件的抽查、督导、资料审核、信息报送、现场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和调查处理;
及时对违法建设、宅基地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并建议约谈问责对象;
完成数据审核和报告;
对报拆复垦地块进行逐案现场审核验收;
做好执法、土地检查、年度变更调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

各镇(办、中心)直接负责本地区卫星电影执法整顿工作,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自然资源监管联动责任机制要求,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联动部门、形成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整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涉及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整顿,查处违法建设案件,协助乡镇(办事处、中心)拆除违法建筑。

县发改局对涉案违法用地项目不予办理各类审批手续。

县林业局查处违法占地林地行为。

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县公安局协助各镇(所、中心)全面开展违法用地拆迁整治工作,对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受理立案,快速调查、快速处置,并严肃查处。

县纪委对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纪律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县法院将及时受理县自然资源局提起的执行案件,依法裁定、执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审核,查处非法占用农村宅基地等相关违法问题。

县财政局将全力保障国土矿产卫生胶片执法工作所需资金。

县电业局协助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全面开展违法用地拆迁整治工作,对违法用地项目进行断电。

县委(县政府)巡视办加大对2020年国土矿产卫星执法各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发出督查函,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他们在期限内。

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履行职责,协助各镇(办事处、中心)做好国土矿产卫生执法工作。

5。工作步骤

(1) 季度快报。一、三季度卫星图像执法结果须于2020年4月30日、10月5日前对一、三季度发布的土地和矿产卫星图像进行现场检查整改,坚持同时核查和整改,完成图班现场检查,并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执法工作情况。

(二)上半年业绩汇报。 2020年7月1日前,将一季度、二季度土地矿产卫星成像执法结果及报告汇总报市自然资源局。

(3) 年度业绩报告。 2021年2月1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将通过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执法模块全面上报四个季度的卫星片数据,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全面审核。

6。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星电影执法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决策中,迅速安排部署,积极协调,实事求是填报报告,严格查处整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卫星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执法力度落实到位。

(二)认真排查整改。各镇(办、中心)要采取坚决措施,尽快形成合力,主动消除违法行为,防止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对于制止无效、无法查处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可以将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报告发展改革、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电力、市场监管等根据情况进行。请有关部门按照联席责任机制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和整改结果作为衡量国土矿产卫生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国土矿产资源执法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坚决果断、迅速行动。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拆除复垦的必须拆除复垦,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申请。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纪律建议的,必须提出建议,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认真做好整改和查处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立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从严从快处理;
对于国土、矿产卫星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前,无需另行办理手续。

(四)严肃约谈、问责。要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多、比例高、问题多的地区进行约谈,对土地管理混乱、违法占用耕地不存在的地区进行约谈。超过15%但对生态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破坏、耕地大面积破坏等严重后果的地区;
违法行为比例不高或数量不多但没有严肃组织参与查处整改的地区,以及日常执法监管问题突出的地区,也必须纳入约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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